各學院、各部門:
為做好2015年“晨光計劃”項目的申報工作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“晨光計劃”項目申請人須為30周歲以下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)、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、副高級及以下職稱,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發(fā)展?jié)摿Φ奈倚T诰幵趰徑處煛?/span>
二、“晨光計劃”項目分自然科學研究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兩大類。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2至36個月。
三、我院可申報二名。
四、學院在校內“事前公告,事后公示”,以公開遴選的方式進行民主推薦,擇優(yōu)選拔,集中報送。
五、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(fā)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,會議評審須由項目申請者本人進行陳述和答辯。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。
六、“晨光計劃”依據《“晨光計劃”管理辦法》、《“晨光計劃”項目驗收實施細則》實行。
七、凡需申請者在11月16日之前與人事處聯(lián)系。
上海震旦職業(yè)學院人事處
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主題詞:項目 申報 通知
上海震旦職業(yè)學院人事處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